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分类的确定(爆炸环境的解释)
爆炸性气体环境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仍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液体环境
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上一篇:广西南宁4~8月份雷电监测分析报告
下一篇:电涌保护器安装保护断路装置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