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維基百科-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2024-01-23 11:04:07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的消防救援機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承擔上海市內的火災撲救、搶險救援、消防監督等職責。

曆史沿革[編輯]

1866年至1937年[編輯]

1866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了上海火政處(英語:Shanghai Fire Brigade,又譯作:上海水龍公所),負責上海公共租界內的防火、救火工作。同年7月20日,成立了上海第一救火車隊(英語:The Shanghai Engine Company No.1),這是中國第一個現代消防隊;8月,又成立了虹口第二救火車隊(英語:The Hongkew Fire Engine Company No.2);1867年2月,法租界金利源救火車隊並入火政處,變為第叁救火車隊。1869年5月17日,上海法租界救火會成立,並加入公共租界工部局火政處,被編為第六救火車隊。到1871年底,火政處已有10個救火隊(包括2個鉤梯隊、1個搶救隊、7個救火車隊)。1911年,火政處始有專職處長。1919年,火政處所屬消防隊均換裝了“馬達泵浦消防車”,實現了機械化。1919年12月,火政處消防隊由義勇制改為雇傭制,並開始雇傭華籍救火隊員。到1933年,火政處共有消防隊10個,外籍職員70餘人,華籍職員700餘人。[1]

1908年5月,法租界救火會從公共租界工部局火政處獨立,設3個消防隊。1930年底,法租界救火會解散,新成立法租界公董局火政處代替之,並改義勇制為雇傭制。到1935年,公董局火政處有外籍雇員45人、華籍雇員127人;到1937年,公董局火政處有消防車20輛。[1]

19世紀末20世紀初,上海城廂內外先後出現了39個救火社團組織。1905年11月,上海城廂內外總工程局成立,其警政科下設有消防處。1907年8月,上海城廂內外救火聯合會成立,形式上將各社團統一起來。1910年6月,小南門警鍾樓落成,並作為救火聯合會之會所。1927年,上海特別市成立,淞滬警察廳改為上海特別市公安局,在其第二科下設消防股,負責消防行政。1929年9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市公安局義勇消防事務督理規則》,通令各救火聯合會、救火會須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監督指揮。到1935年,上海市有救火會22個,按地理位置分10個區;全市救火會共有泵浦消防車34輛、扶梯車7輛、自動扶梯車1輛,有義勇消防隊員約900人、雇員約150人。[1][2]

1937年至1949年[編輯]

1937年8月,日軍占領上海,租界成為“孤島”。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進駐上海公共租界。1943年,汪精衛政權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並將兩租界火政處改為上海特別市警察局消防處,將原救火隊改編為9個消防署,人員改為消防警察編制,消防處主要官員均為日本籍。[1]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國民政府上海市警察局接收汪精衛政權的上海特別市警察局,仍設消防處。1946年3月,成立上海市警察局消防總隊,與消防處並列,但受消防處監督、指揮。到1948年10月,上海市警察局消防處設3個科,消防總隊設3個科、2個股,下轄9個區隊,共有消防警察789人,各種車輛152輛。1949年初,上海市救火聯合會在上海市警察局消防處的支持下,重新成立了東、南、西、北四個救火聯合會,統轄22個救火會,共約2,000人。[1][2]

1949年以後[編輯]

1949年5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上海。5月29日,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上海市警察局消防處和消防總隊,成立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消防處內設5科11股,設消防總隊轄9個區隊、1個修理工廠,有消防警員876人、消防車83輛、救護車9輛、消防艇1艘。1950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發布《接辦滬東等民辦救火會公告》,由消防處接管4個區的民辦救火聯合會,共26支消防隊、517人。[1][3][2]

1952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交通處、刑事偵察處合並,成立治安處,下設消防科;消防總隊改編為消防大隊,轄7個區隊、22個分隊。1953年9月,消防科劃歸消防大隊,各公安分局治安科設立消防組。[1][3][2]

1954年12月,消防大隊改為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撤銷區隊建制,分隊改為中隊,共有26個中隊。1956年,消防處恢複區隊建制,仍設7個區隊,轄19個分隊,共有幹警1146人,消防車111輛。1965年5月,上海市消防民警班長以下人員實行義務兵役制,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稱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或上海市公安局消防總隊。1966年9月,消防總隊的7個區隊改編為5個大隊,下轄27個中隊,共1448人。[1][3][2]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爆發,上海市消防工作一度處於癱瘓狀態。1974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軍事管制撤銷,恢複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消防總隊),22個區公安分局、縣公安局恢複消防科、消防股。[1][3][2]

1983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消防總隊列入武警部隊序列,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總隊消防處(亦稱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1983年5月,上海市各縣公安消防隊也劃歸消防處領導。1985年,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的5個大隊改為6個支隊,崇明縣各中隊成立崇明大隊。1989年2月,實行警銜制,廢止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總隊消防處之名稱,改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消防總隊。到1990年底,武警上海市消防總隊共有4500餘人,消防車187輛。[1][3][2]

1991年,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改為上海市消防局,對外稱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消防總隊)。1993年,上海市消防局升格為副局級。1994年,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升格為正師級。到1994年,上海市消防局下轄6個支隊、1個大隊、53個中隊,另有1個教導大隊、1個文工團,共有消防官兵5100人。[3][2]

1997年5月,崇明大隊升格為第七支隊,在浦東新區組建了第八支隊。至1999年6月,上海市消防局下轄8個消防支隊、57個消防中隊、21個區縣防火監督處(科),另有1個教導大隊、1個文工團、1個醫院,共有消防官兵5145人。[3]

2005年6月,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隊實行“防消合一”體制,撤銷上海市消防局下轄的8個消防支隊和各區縣公安機關下轄的消防監督部門,按行政區劃在19個區、縣設立19個公安消防支隊,在上海化學工業區、寶鋼地區設立2個公安消防支隊,另水上和軌道2個公安消防支隊。[4]

機構改革後的上海市消防總隊特勤支隊新徑中隊門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字樣已被卸下。

2018年3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布,公安消防部隊全部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舉行[5]。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正式掛牌,其下轄各消防救援支隊亦於同日舉行掛牌儀式[6][7]。

職責[編輯]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承擔下列職責:

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承擔重要會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承擔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參與擬訂消防專項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負責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和執勤備戰、訓練演練等工作。

負責消防救援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承擔綜合性消防救援行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規劃、建設與調度指揮,參與組織協調動員各類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救援任務。

負責消防救援隊伍建設與管理。

完成應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區、市)黨委政府交辦的相關任務。

組織機構[編輯]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屬於一類總隊。

機關內設機構[編輯]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機關設有16個業務處室,以及滅火救援指揮部和政治部,另有一個應急通訊與車輛勤務大隊[8][9]。

消防救援支隊[編輯]

上海市消防救援支隊下轄21個消防救援支隊,包括16個市轄區消防救援支隊,設在上海化學工業區的1個消防救援支隊以及水上、軌道交通、特勤、訓練與戰勤保障4個支隊[8]。其中,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下轄9個大隊,是唯一下轄大隊的支隊[9][10]。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惠南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臨港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叁林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川沙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世博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保稅區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陸家嘴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外高橋大隊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國際旅遊度假區大隊

黃浦區消防救援支隊

長寧區消防救援支隊

靜安區消防救援支隊

徐彙區消防救援支隊

普陀區消防救援支隊

楊浦區消防救援支隊

虹口區消防救援支隊

寶山區消防救援支隊

閔行區消防救援支隊

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

奉賢區消防救援支隊

青浦區消防救援支隊

金山區消防救援支隊

崇明區消防救援支隊

上海化學工業區消防救援支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水上支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軌道交通支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特勤支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

救援力量[編輯]

消防救援站[編輯]

截至2021年,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共有174個消防救援站,平均轄區39.7平方千米[11]。其中,虹口、北京、楊浦、靜安、宜昌、嵩山等消防救援站的建築已投入使用超過百年,虹口消防救援站所在的吳淞路560號(虹口救火會舊址)被評為上海市優秀曆史建築[12]。

虹口區虹口消防救援站(虹口救火會舊址)

消防車輛、船艇與飛機[編輯]

截至2021年,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共有約800輛執勤消防車、10艘消防船艇、1架消防直升機[8]。

上海消防的卡-32直升機

消防人員[編輯]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編制總額6978名,其中幹部2364名、消防員4614名。此外,上海市還有政府專職消防員約5000人,消防救援人員和政府專職消防員總數達到約1.2萬人[8]。

行動[編輯]

2006至2010年間,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隊執行應急救援任務24.8萬起,營救疏散轉移人員3.2萬人,保護財產價值81.5億元[13]。

2011至2015年間,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隊接處警42.8萬起,營救疏散轉移人員6.7萬人,保護財產價值73.7億元[14]。

2016至2020年間,上海市消防救援隊伍接處警33.2萬起,營救疏散轉移人員6.2萬人[11]。

曆任領導[編輯]

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編輯]


處長[1]

吳桐生(1978年4月-1984年4月)

徐慶友(1984年12月-1987年8月)

徐耀標 武警大校(1987年8月-1991年)


   

政治委員[1]

楊如梅(1984年12月-1987年8月)

徐仁松 武警大校(1987年8月-1991年)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上海市消防局)[編輯]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上海市消防局局長

徐耀標 武警大校(1991年-)[15]

李鐵山 武警大校(-2002年)[15]

陳飛 武警少將(2002年2月-2011年5月)[16]

趙子新 武警少將(2011年5月-2015年)[17]

張興輝 武警少將(2015年4月-2018年)[18]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政治委員、上海市消防局政治委員

徐仁松 武警大校(1987年8月-)[1]

李金文 武警少將(2006年-2010年)[19]

張華鋒 武警少將(2010年1月-2014年)[20]

單於廣 武警少將(2014年-2015年)[21]

王新建 武警少將(2016年6月-2018年10月)[18]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編輯]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

李偉民 高級指揮長(2019年5月-)[22][23]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政治委員

王新建 消防救援助理總監(2018年11月-)[24]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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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偉民總隊長到協會調研指導. 上海市消防協會 (新聞稿). 2019-05-29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副書記、總隊長李偉民訪談. 人民網. 2019-08-09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4).

^ 黃明在宣布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領導幹部任職命令大會上強調 切實擔負起抓班子帶隊伍促改革謀發展防風險保平安重任 奮力開創消防救援事業建設發展新局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新聞稿). 2019-11-15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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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公安消防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副軍級單位

長寧區

上海組織

2019年設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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