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核准建議書》中有一條意見是“處於閃電非直接閃擊區域的電源線路應選用II級試驗的電湧保護器。”怎麼理解呢?
2024-01-15 15: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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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核准建議書中意見咨詢請教


【時間:2023年12月21日】 【字號: 中 小 


留言內容:

您好!在《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核准建議書》中有一條意見是“處於閃電非直接閃擊區域的電源線路應選用II級試驗的電湧保護器。”怎麼理解呢?我們設計是按“在電氣接地裝置與防雷接地裝置共用或相連的情況下,應在低壓電源線路引入的總配電箱、配電櫃處裝設I級試驗的電湧保護器。”設計的,無論總配電箱是位於LPZ0B區還是LPZ1區,只要是電源線路引入的,都是設置I級試驗的電湧保護器,下一級配電箱設置II級試驗的電湧保護器。以上這種設置有什麼問題,麻煩請指正。謝謝!
留言時間:2023年12月21日

答複部門:

法規處/上海市氣象局

答複內容:

根據相關標准,Ⅰ級實驗的SPD主要用於架空進線場所防護電纜被直擊雷擊中的場景。 在上海地區,大多數項目采用的是鎧裝電纜埋地引入的方式進行供電,這種情況下電源線路處於LPZ0B區,基本不會遭受直接雷擊。 因此,采用Ⅱ級實驗的SPD更加符合實際情況。如需獲取更加詳細的解釋,請查閱GB50057-2010條文說明4.2.3條。 感謝您對氣象工作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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