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6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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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四年三月 1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气象局职责及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第一部分 中国气象局职责及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 长远规划;制定、发布气象工作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 监督实施;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参与政府气象 防灾减灾决策,组织指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国家气象 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气象灾害 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 布;承担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大活 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 跨部门的气象联防和重大气象保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 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对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 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对国务院其他部门设有的气象工作机构实施行业管 理,统一规划全国陆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观测、气象台站网、 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审订气象信息 采集、传输、加工的质量评价方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气象技术装 备保障和质量监督、气象计量监督,审核全国大中型气象项目的 立项和方案。 (四)管理全国陆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情报预报警报、 短期气候预测、空间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3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组织论证并审查大气 环境影响评价。 (五)组织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组织气候资源的综合 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国家 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 条件论证。 (六)组织指导气象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气象领域 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协调气象科技开发、技术合作 和技术推广;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气象防灾 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 (七)管理气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国政府参与世界气象组 织及其他国际气象机构的活动,开展与外国政府(地区)气象机 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八)统一领导全国气象部门的工作;以中国气象局为主 管理省级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队伍建设、 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指导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 (九)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方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 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国气象部门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 气象部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采取国家、省、地、县四级管 理。中国气象局有内设机构 11 个,直属事业单位 13 个。 4全国现有 31 个省(区、市)气象局、333 个市(地、州、 盟)气象局、2216 个县(市、区、旗)气象局。气象部门共有 职工 104998 人,其中在职职工 62911 人,离退休人员 42087 人。 纳入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包括: 1.中国气象局本级 2.北京市气象局 3.天津市气象局 4.河北省气象局 5.山西省气象局 6.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7.辽宁省气象局 8.吉林省气象局 9.黑龙江省气象局 10.上海市气象局 11.江苏省气象局 12.浙江省气象局 13.安徽省气象局 14.福建省气象局 15.江西省气象局 16.山东省气象局 17.河南省气象局 18.湖北省气象局 19.湖南省气象局 520.广东省气象局 21.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2.海南省气象局 23.重庆市气象局 24.四川省气象局 25.贵州省气象局 26.云南省气象局 27.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8.陕西省气象局 29.甘肃省气象局 30.青海省气象局 31.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3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33.大连市气象局 34.青岛市气象局 35.宁波市气象局 36.厦门市气象局 37.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 38.国家气候中心 39.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40.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41.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42.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43.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644.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45.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 46.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 47.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48.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 49.中国气象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50.中国气象局地球系统数值预报中心 7第二部分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8910111213141516第三部分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24 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气象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 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 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结余 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和住房保障支出。中国气象局 2024 年收支总预算规模为 4702323.23 万元。 17二、关于 2024 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的说明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收入总预算 4702323.23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87069.87 万元,占 25.24%;事业收入 418007.71 万元,占 8.8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341.23 万元, 占 0.0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7123.73 万元,占 0.79%;其他收 入 2077154.64 万元,占 44.1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58385.97 万元,占 3.37%;上年结转 822240.08 万元,占 17.49%。 2024 年部门收入结构图 单位:万元 18三、关于 2024 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支出总预算 4649068.74 万元,其中:基 本支出 1957506.15 万元,占 42.11%;项目支出 2690540.6 万元, 占 57.8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625.8 万元,占 0.01%;对下级单 位补助支出 396.19 万元,占 0.01%。 2024 年部门支出结构图 单位:万元 19四、关于 2024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492198.59 万元,其 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7069.87 万元,占 79.55%;“上 年结转”305,128.72 万元,占 20.45%。 中国气象局 2024 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492198.59 万元,其 中:“外交支出”11427.64 万元,占 0.77%;“教育支出”5963.21 万元,占 0.40%;“科学技术支出”43285.74 万元,占 2.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393.87 万元,占 12.56% ;“卫生 健康支出”20131.76 万元,占 1.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 出”1125579.60 万元,占 75.43%;“住房保障支出”98416.77 万元,占 6.60%。 2024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图 单位:万元 20五、关于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国气象局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187069.87万元,其中: “外交”类支出 9464 万元,占 0.80%;“教育”类支出 5963.21 万元,占 0.50%;“科学技术”类支出 41591.24 万元,占 3.5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75013.97 万元,占 14.74%;“卫 生健康”类支出 18822.42 万元,占 1.59%;“自然资源海洋气 象等”类支出 838405.33 万元,占 70.63%;“住房保障”类支 出 97809.7 万元,占 8.2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 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 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综合观测业务、信息传输与 处理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具体如下: 1.“外交”类: “国际组织”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9302 万元,比 2023 年执 行数增加 1851.18 万元,增加 24.8%。主要是世界气象组织会费 增加。 “对外合作与交流”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162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203 万元,下降 55.6%。主要是对外合作与交流项 目支出减少。 2.“教育”类: “职业教育”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2762.02 万元,与 2023 年 执行数持平。 21“进修及培训”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3201.19 万元,与 2023 年执行数持平。 3.“科学技术”类: (1)“基础研究”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2159.40 万元,与 2023 年执行数持平。 (2)“应用研究”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30911.8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158.11 万元,增长 7.5%。主要是基本支出 增加。 (3)“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 2024 年预 算数为 8448.04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1885.5 万元,增长 28.7%。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2024 年预算数为 175013.97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3123.23 万 元,下降 7.0%。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52807.27 万 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6597.56 万元,下降 23.9%。主要 是人员经费减少。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4464.23 万元, 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448.87 万元,下降 9.1%。主要是人员经 费减少。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281.51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15.02 万元,增长 5.6%。主要是人 员经费增加。 22(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 年预 算数为 74597.43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102.08 万元,减 少 1.5%。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减少。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 年预算数 为 42863.53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5010.26 万元,增长 13.2%。主要是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2024 年预算数 为 18822.42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2216.24 万元,下降 10.5%。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14816.62 万元, 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733.19 万元,减少 10.5%。主要是京外 中央单位参加属地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支出减少。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4005.8 万元, 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483.05 万元,减少 10.8%。主要是京外中 央单位参加属地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支出减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 2024 年预算 数为 838405.33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4236.85 万元,增 长 3.0%。其中: (1)“行政运行”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210236.01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1533.77 万元,增长 11.4%。主要是基本支 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2076.1 万 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2597.12 万元,下降 55.6%。主要是 232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项目支出减少。 (3)“机关服务”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7420.94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21.07 万元,增长 3.1%。主要是基本支出增 加。 (4)“气象事业机构”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381400.06 万元, 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4495.06 万元,减少 1.2%。主要是基本支 出减少。 (5)“气象探测”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84039.71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4113.39 万元,增长 5.1%。主要是气象探测 类项目支出增加。 (6)“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43472.08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897.03 万元,增长 2.1%。主要是 气象信息处理项目支出增加。 (7)“气象预报预测”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15687.9 万元, 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3002.67 万元,增长 23.7%。主要是预报 预测类项目支出增加。 (8)“气象服务”项2024 年预算数为 31266.21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275.25 万元,增长 7.8%。主要是气象服务类项 目支出增加。 (9)“气象装备保障维护”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6451.25 万 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2073.75 万元,下降 24.3%。主要是 气象装备保障项目支出减少。 (10)“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项 2024 年预算数为25 8564.59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92.33 万元,增长 1.1%。 主要是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类项目增加。 (11)“气象卫星”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36500 万元,与 2023 年执行数持平。 (12)“气象法规与标准”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1316.91 万 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40 万元,下降 9.6%。主要是一次性 项目支出减少。 (13)“气象资金审计稽查”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757 万元, 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30.2 万元,增长 43.7%。主要是一次性 项目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2024 年预算数 为 97809.7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335.3 万元,下降 0.3%。 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59930 万元,与 2023 年执行数持平。 (2)“提租补贴”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585 万元,与 2023 年 执行数持平。 (3)“购房补贴”项 2024 年预算数为 37294.70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减少 335.3 万元,下降 0.9%。主要是按规定发放 的购房补贴减少。六、关于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 国 气 象 局 2024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数 912024.8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72561.6 万元,占 84.71%; 公用经费 139463.28 万元,占 15.29%。具体如下: 人员经费预算数为 772561.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 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 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 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预算数为 139463.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 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 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 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 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 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6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中国气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27八、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中国气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 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28九、关于 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气象局“三公”经费 2024 年预算数 10024.43 万元,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 877.2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695.84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1577.24 万元、公务用车运 行费 7118.6 万元;公务接待费 451.35 万元。 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 2023 年增加 300 万元,增长 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 1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际 交流需求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2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有 车辆报废更新。 29十、其他说明 (一)综合观测业务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全国各级气象部门开展综合气象观测以及气象装备保障 业务设立本项目。综合观测业务经费包含气象探测费和气象装备 保障经费两项专项业务经费,包括雷达观测、高空观测、地面观 测、海洋气象观测、环境气象观测、空间气象观测、观测系统运 行监控和探测物资保障及仓储。 气象观测是气象工作的基础,是气象事业立业之基、立足之 本,是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支柱,是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的前哨,科学谋划好气象观测业务发展,对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 发展、早日建成气象强国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来的建设与发 展,我国已基本建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质量稳健、 效益显著、管理高效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 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开展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灾害预 警和气象服务,以及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通过 各类气象观测设施可以获取大气以及陆地、海洋、空间等相关领 域物理过程、化学过程和生态过程信息,经过分析、加工和处理, 形成不同尺度、不同时空分辨率的观测数据和产品,为全国各级 气象台站以及其他各类专业气象台站制作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和 气象服务提供数据基础,同时也为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生态气 象的发展及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国家重大活动、应对气候变化和 30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提升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地 位和话语权。 目前全国气象部门建设了持续稳定运行的各类气象观测站, 获取高质量的地面、雷达、高空、海洋、环境气象等观测资料, 主要包括 2432 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8489 个国家地面天气 站、120 个固定高空气象观测站、89 个固定风廓线雷达站、252 个新一代天气雷达站、1044 个 GNSS/MET 站、40 个海洋浮标观测 站、653 个农业气象观测站、2530 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434 个雷电观测站、111 个太阳辐射观测站、338 个酸雨观测站、7 个大气本底观测站、271 个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站、89 个空间天 气观测站以及其他综合气象观测站点,基本形成了覆盖地基、空 基、天基观测的综合气象观测网络。 2.立项依据 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 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等法律和政策法规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依法开展综合气象 观测和装备保障业务,保障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连续、稳定、高质 量运行。 3.实施主体 该项目属于气象业务运行经费,主要由气象部门国家级、省 级、地市级、县级气象机构实施,用于开展各类气象、气候等大 气要素的探测以及气象装备的巡检、维修、标校等工作。主要实 31施单位包括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等直属 事业单位,各省大气探测技术中心等相关省级直属单位以及市 (地、州、盟)级气象局、县(市、旗)级气象局等。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该项目属于专项业务费项目,主要用于 各级气象部门按照业务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气象观测工 作。气象部门已建立了设计科学合理、考核目标明确、规章制度 和管理体系健全、业务运行稳定的气象基本观测业务体系和业务 流程。以中国气象局为主体的气象观测业务系统能够保证项目的 持续实施。在业务运行保障方面,中国气象局制定了“两级管理、 三级维护”的业务保障体系,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同时各级气 象部门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学历人才储备,培养了业务技术 水平和责任意识都较高的观测员队伍。在技术装备保障方面,业 务管理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布局,业务运行实行国家、省、地市和 县四级布局,各司其职,是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稳定运行和观测数 据质量保证的基础。在标准规范制度方面,针对各类观测业务制 定了详细的仪器装备方法技术标准、观测业务规范和管理规章制 度,以及维护维修保障要求,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观测业务运行、 保障、考核的要求和全国各级气象部门的职责。在气象观测效益 和绩效目标方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和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每月发布全国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质量通报、观测资料传输及设备 可用性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也建立了业务质量 32监控的系统,确保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准确可用。 (2)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 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气象 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气象观测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 展,提升“监测精密”能力,为“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提供 有力支撑,为加快建成气象强国夯实观测基础。 (3)实施方式。中国气象局组织各级气象部门开展雷达、 高空、地面、海洋、环境和空间天气等气象观测业务和装备保障 业务,获取准确及时的观测数据,为气象预报服务等提供资料。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存储、处理、质量 控制、分发等工作。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全国气象观测 站网监控与远程诊断,为全国气象观测台站提供技术支持,开展 国家级天气雷达等备件储备等;负责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气象局对探空耗材进行采购;负责环境气象站网巡检、标 校、样品分析以及观测数据质量控制、相关服务材料的编制,实 验室样品分析以及标校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相关耗材的采购等工 作;负责全国装备保障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规章制定;负 责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质量考核评价;负责全国应急储备 物资统一调配,组织实施重大观测技术装备大修和技术升级改 造;承担标准量值溯源和传递。省级保障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 33直辖市)气象部门所属气象观测台站相关耗材的采购;气象观测 站网监控、设备维护保障及省级备件储备;负责地面观测系统建 设、运行监控、装备维护维修、计量检定及技术装备的巡检、计 划供应和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台站负责开展气象观测业务运行、 数据收集和设备维护保障工作。中国气象局物资管理部门对消耗 器材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和出厂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对 耗材的产品质量定期开展通报。 (4)进度安排及阶段目标。该项目分年度实施,项目实施 期间确保各类气象观测业务持续稳定运行,并根据观测业务规范 和综合质量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每月、年度业务绩效考核的 指标要求。预期总目标: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稳定可靠运行,完成 观测、保障和资料上传任务,为天气预报、减灾服务等提供高质 量的气象观测资料,重大天气影响区域相关仪器装备正常运行, 为国防建设、经济发展、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评估与监测 等特殊需求,提供精细化的观测资料。年度目标:利用各类综合 气象观测站点获取每日实时地面、雷达、探空等资料,包括大气 气温、压强、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量等气象要素信息,观测 资料业务可用性和数据到报率达到目标要求,及时发现并处理设 备故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设备的维修工作和计量检定工 作,各类省级备件和消耗性器材的物流、储备、供应满足业务需 求。同时完成年度气象应急储备物资购买、调拨和使用。 (5)预期成果。该项目的持续实施将保障综合气象观测系 34统稳定运行,及时获取准确可靠的气象观测数据,提高综合观测 技术水平。密切监视台风、暴雨等各类气象灾害的产生和发展, 为及时开展气象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可靠准确的决策依据、应 对重大气象灾害、重要天气过程监测预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损失、为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发挥重要作 用。 5.实施周期 该项目为连续性财政支持项目,长期实施。按照滚动支出预 算编制原则,本轮实施周期为 2024 年至 2026 年,并根据实际情 况作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 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 90490.96 万元,其中: (1)雷达观测 15869.55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全国统一布局 的新一代天气雷达全年运行的支出。包括全国 252 个新一代天气 雷达站开展业务必需的耗材、水电消耗、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备品 备件等方面的支出。新一代天气雷达在汛期 24 小时连续开机观 测;在非汛期每日 10:00 至 15:00 连续观测,期间出现重要天气 过程,天气雷达须连续开机观测。如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 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气象服务保障任务,需要用应急移动天气雷 达和数字化天气雷达开展观测业务,以弥补新一代天气雷达的探 测盲区,提高气象服务保障区域探测精度。 (2)高空观测 15761.58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全国 120 个探 35空站、89 个风廓线雷达和 1044 个 GNSS/MET 站业务运行,各探 空站每天在统一时间开展 2 次综合高空观测,获取不同高度的气 压、温度、湿度、风向和风速资料。全国有 26 个站每天增加一 次单独测风观测,主要探测高空风向、风速等气象要素。高空观 测使用 L 波段探空雷达—电子探空仪系统,带探空仪的气球采用 氢气进行充灌。在重要天气过程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时,将 根据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具体需求,采用增加每天的观测次 数,或用移动观测设备增加观测站点密度的方式获取更加精细化 的高空气象资料。 (3)地面观测 47822.49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 2432 个国家 级地面气象观测站、8489 个国家地面天气站、434 个雷电观测站、 653 个国家农业气象观测站、2530 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338 个酸雨观测站以及其他特色观测站的业务运行所必需的耗材、水 电消耗、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备品备件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在重要 天气过程出现时,临时性加密观测的费用。 (4)海洋气象观测 813.31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全国 40 个 海洋气象浮标观测站业务运行所必需的耗材、水电消耗、设备的 维护维修及备品备件等方面的支出。 (5)环境气象观测 3201.05 万元。主要用于 7 个国家大气 本底站、271 个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站业务运行必需的耗材、水 电消耗、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备品备件等方面的支出。 (6)空间气象观测 571.73 万元。主要用于全国 89 个空间 36天气观测站业务运行所必需的耗材、水电消耗、设备的维护维修 及备品备件等方面的支出。 (7)观测系统运行监控经费 273.43 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 及省级监控系统开发维护、技术支持、运行监控、质量评估等支 出。 (8)探测物资保障及仓储经费 6177.82 万元。主要用于省 级探测物资仓储、维修维护、计量检定相关工作;地市级移动校 准和维修设备的维持维护应急;年度气象应急储备物资购买、调 拨和使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37(二)信息传输与处理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气象数据和信息网络是气象部门开展综合观测、预报预测、 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监测和公共气象服务等工作 的基础支撑。本项目用于为各级气象部门提供气象数据传输和计 算等信息网络基础资源,保障气象信息网络业务稳定运行。 本项目包含高性能计算机运行、线路租赁、信息网络维护、 数据共享平台运行和卫星资料接收处理五项内容,主要用于:提 供国家级、区域中心和区域级业务中心(共 9 个)高性能计算机 系统运行经费,满足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模式业务应用需求;提 供国家、省、地、县四级气象部门线路租费;提供国省两级大数 据云平台和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硬件、软件维护费以及信 息基础设施资源池维持费,为气象预报预测提供所需的数据环 境;提供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开 展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年度测评、安全设施维护经费,保 障气象部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风云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 业务维持费用,及时为气象预报预测提供所需的卫星资料。 2.立项依据 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 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 理办法》等法律和政策法规文件等要求设立该项目,依法开展气 38象信息网络业务保障工作,为预报预测、防灾减灾、对外服务等 提供必要的数据、计算资源以及网络安全支撑。 3.实施主体 该项目属于气象业务运行经费,主要由气象部门国家级、省 级、地级、县级气象机构实施,主要实施单位包括国家气象信息 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和 31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气象局。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该项目是延续项目,相关工作长期开展, 气象部门已建立了设计科学合理、考核目标明确、规章制度和管 理体系健全、业务运行稳定的气象数据传输业务体系和业务流 程,能够保证项目的持续实施。在制度管理方面,中国气象局印 发了《全国气象数据传输质量考核办法》《中国气象局高性能计 算资源管理规定》《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气象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了 各级气象部门的职责和业务运行、保障、考核的要求。在组织保 障方面,业务管理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布局,业务运行实行国家、 省、地、县四级布局,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考核评估方面,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根据相关办法规定要求在业务内网发布各省 数据传输统计月报、高性能计算机资源使用年报等,国家卫星气 象中心发布业务运行月报,对风云卫星地面系统业务运行质量进 行统计和通报,督促各省加强管理。中国气象局和各省(自治区、 39直辖市)气象局也将相关工作列入了每年的综合考核指标中。在 人才队伍方面,各级气象部门注重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培养了 业务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都较高的技术队伍。 (2)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 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气象 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建设和高质量发 展,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基础作用,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 服务精细”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建成气象强国夯实基础。 (3)实施方式。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综合观测司等 组织制订、下达信息网络和卫星资料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 标,国家级业务单位和省级气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具体实施。国 家气象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气象广域网线路、国家级高性能计算 机系统、大数据云平台、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信息基础 设施资源池及场地环境等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开展三级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保护年度测评,进行国家级网络和安全设备维护。国家 卫星气象中心负责风云气象卫星国家级地面应用系统的数据处 理、产品生成、存储及分发等服务、运行和维护工作。31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负责省—地、地—县等线路的运行和 维护,负责省级大数据云平台、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和信 息基础设施资源池运行和维护,负责开展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40保护年度测评和安全设备维护,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负责做 好各类风云气象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业务维持。另外,北京、上海 等 9 个省局作为区域中心还负责本单位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及配 套场地环境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进度安排及阶段目标。该项目分年度实施,项目实施 期间保障气象信息网络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 相关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年度目标:保障国家级、区域中心和区 域级业务中心(共 9 个)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国家、 省、地、县四级气象广域网等线路正常运行。保障国省两级大数 据云平台、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池正 常运行。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开 展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年度测评,进行安全设备维护,保 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接收的每个卫星设定的接收、处理、存 储、分发成功率指标达到中国气象局年度考核目标要求,WEB 共 享服务稳定运行,资料和产品及时送出。 (5)预期成果。本项目为国、省、地、县四级气象信息业 务提供传输支持和数据环境,为国家级和区域中心气象信息业务 提供高性能计算资源,满足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模式业务应用需 求,每天实时接收、处理和分发风云气象卫星数据,生成的各种 实时数据和产品广泛应用于气象预报预测、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 变化等方面,充分提升气象部门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气象信 息网络和观测业务正常运行,满足气象预报预测、防灾减灾的需 41求。为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提供数据和通讯支撑,为保障人民安全 福祉,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等提供业务基础支撑。 5.实施周期 该项目为连续性财政支持项目,长期实施。按照滚动支出预 算编制原则,本轮实施周期为 2024 年至 2026 年,并根据实际情 况作动态调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 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 43472.08 万元,其中: (1)线路租赁费 10120.57 万元。包括国家、省、地、县四 级气象部门线路租费,保障各气象业务的数据传输。 (2)高性能计算机运行费 12583.73 万元。包括国家级、区 域中心和区域级业务中心(共 9 个)高性能计算机系统运行所需 的系统维持费、环境场地维持费和电费,满足天气预报和气候预 测模式业务应用需求。 (3)数据共享平台运行经费 3625.71 万元。包括国省两级 大数据云平台和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硬件、软件维护费以 及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池维持费。 (4)信息网络维护费 4992.92 万元。包括国家气象信息中 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开展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保护年度测评、安全设施维护经费,保障气象部门信息系统正常 运行。 42(5)卫星资料接收处理费 12149.15 万元。包括国家卫星气 象中心、各卫星地面接收站、省级卫星地面直收站地面业务系统 运行和维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业务实际所需的经费,包括各类卫 星地面应用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费用、日常 水电暖费、设备更新维护费以及维持业务运转必需的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43(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3011.50 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 24489.75 万元,增长 63.57%。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基 层单位基本运行保障力度。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39648.35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预算93213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1548.54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5961.51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部 门(单位)共有车辆 685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3 辆、 机要通信用车 584 辆、应急保障用车 1173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343 辆、其他用车 2662 辆,其他用车主 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845 台(套)。2024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 置车辆 314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28 辆、应急保障用车 7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15 辆、其他用车 86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278 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 年对气象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5044.99 万元,一级项目 20 个。根据以前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综合观测业务经费、信息传输与处理经 费等项目支出 2024 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中国气象局在 2024 年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综合观测业务经费 44项目等 12 个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见“第五部分 附件”。 45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 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外交(类)国际组织(款):主要用于按章程和协定规定 向世界气象组织缴纳的会费和捐赠等支出。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主要用于气象部门所属 5 所 中专院校的基本支出和教学环境改造项目支出。 3.科学技术(类):主要用于气象部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 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以及 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及气象科 研重大专项等支出。 46(1)基础研究(款):全部为国家灾害性天气重点实验室 专项支出。 (2)应用研究(款):指气象部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人员 工资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以及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和研究生培养等项目支出。 (3)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气象部门非营利性科研机 构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专项支出。 (4)科技重大专项(款):指部分科研单位国家科技重大 专项支出。 (5)其他科学技术(款):主要为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指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 气象部门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6.节能环保(类)可再生能源(款):指气象部门开展风能 资源详查和评价工作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指气象部门开展的农业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支出。 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气象事务(款):指用于保 障各级气象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以及保障气象 业务运行和完成各项专项任务的经费支出,如气象探测、气象预 报、气象信息传输等项目支出。 (1)气象事业机构:反映气象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 47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气象技术研究应用:反映气象新技术开发研究、业务 转化和推广,气候及气候变化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3)气象探测:反映利用各种探测手段对大气的运动、变 化及空间天气状况进行观测探测等方面的支出。 (4)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反映利用卫星、国际国内电路、 公共数据网、计算机网络、电台、电报、电话等传递气象信息, 处理、存储气象信息及其管理系统,气象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支出。 (5)气象预报预测:反映加工制作天气预报预警、气候和 气候变化预测评估、农业与生态气象、大气成分预测评价、雷电 以及空间天气预警、城市环境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地质 灾害、火险等级预报等气象情报方面的支出。 (6)气象服务:反映为社会公众和政府等部门提供气象预 报预测服务产品以及为国家安全、防汛抗旱、防雷、人工影响局 部天气、农村建设、农牧业生产等提供气象服务方面的支出。 (7)气象装备保障维护:反映气象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建 设、改造、更新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反映气象部门用于供电、 供水、供暖和观测场、道路、房屋、护坡、围墙等基础设施的建 设、改造、更新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9)气象卫星:反映经国务院批准的气象卫星专项支出。 (10)气象法规与标准:反映用于气象法规与标准制定以及 气象执法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48(11)气象资金审计稽查:反映气象部门用于资金检查、内 部审计、项目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2)其他气象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气象事 务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气象部门所 属职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 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 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 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 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 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 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 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 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 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 人均月补贴 90 元。 (3)购房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 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 49从 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 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 央行政事业单位从 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 业单位从 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 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 规定和标准执行。 10.基本支出:主要为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即根据国家规定的工 资标准用于部门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即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项目支出:主要为部门为保障气象业务运行和完成各项 专项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主要为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 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主要为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主要为对所属下级单位的全部补 助支出。 三、 “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 50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 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 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 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 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 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 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 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1第五部分 附件 52535455565758596061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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